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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增辟“居住证+社保”新型入户渠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04 浏览次数:87
  记者昨天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深圳市2012年改革计划》,今年将推出6项重点改革,深化6项改革,积极推出10项改革。《计划》提出要建立非户籍人口向户籍人口转变的合理门槛和常态通道,提高户籍人口比重,将适度增辟“居住证+社保”新型入户渠道。
  
  逐步提高非户籍住房困难人群居住水平
  
  今年要大力推进和落实好的六项重点改革分别是——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完善社会建设体制机制;深化公务员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分类管理体制;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创新户籍管理体制,逐步实现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区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医药分开”,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在深化公务员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将细化优化公务员职位分类,适当增设专业技术类职位系列,细化行政执法类职组、职系划分。
  
  创新户籍管理体制方面,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和承载能力,分阶段实现非户籍人口与户籍人口享受均等的教育、就业、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逐步提高非户籍住房困难人群的居住水平。继续完善积分入户制度,以居住证为重要载体,以入户积分参数为依据,建立非户籍人口向户籍人口转变的合理门槛和常态通道,提高户籍人口比重。适度降低入户门槛,畅通入户渠道,适度增辟“居住证+社保”新型入户渠道,优化学历型人才入户条件,适度放宽政策性随迁入户条件和投资纳税迁户政策要求。
  
  设立国有资本民生幸福专项资金帮助困难群体
  
  继续深化的改革包括:创新政府行政审批方式,努力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快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住房保障管理模式;加快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提高全社会薪酬福利水平;加快前海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拓宽深港合作领域;创新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自主办学机制,推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创新政府行政审批方式方面,将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加强审批事项源头管理,严格规范审批事项增减,创新审批事项管理模式。出台指导性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进行全面清理,积极稳妥降低市场准入、社会组织登记等类别审批事项的审批门槛,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
  
  提高全社会薪酬福利水平方面,将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最低工资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设立国有资本民生幸福专项资金用于帮助困难群众改善民生。适当提高政府对低保家庭的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逐步使非户籍居民享有公平的社会福利待遇。
  
  参照香港做法完善政府工程管理体制
  
  十项其他改革多具有“探索性”。如研究探索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公务员养老保障体系;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探索政府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机制;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等;创新深港合作办医体制机制,探索公益机构国际合作新路径。
  
  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方面,将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中发现的刑事犯罪及时移交司法机关,避免降格处理和以罚代刑,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探索政府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将参照借鉴香港等地区的做法,进一步完善政府工程管理体制。探索建立职责明确、权力制衡、依法行事、科学规范的符合国际惯例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实现政府工程的投资决策部门、资金拨付部门、建设实施机构、建筑市场监管机构和审批部门、建设项目使用单位各司其职、相互制衡,从源头上和制度上防止政府工程管理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挥政府工程集中管理的规模优势和专业优势,提高政府工程的效率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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