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增资”详细介绍
知识产权增资专有技术增资技术增资
2006年1月1日起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一)增资基本流程:
1、增资公司授权经办人,携带公司执照正副本,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领取相应表格。
2、办理所需要准备的资料物件,及表格中需要填写的内容。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验资报告
(4)公司股东决议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执照正副本
(7)代理人身份证;
(二)增资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作出增资扩股决议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以货币方式增资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
6)章程修正案或相应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7)投资协议(增资扩股协议书);
8)新股东资格证明(即新股东的身份证或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出资的好处
1、解决了企业以全部货币资金出资的难度,可以腾出部分货币资金进行企业日常运转或继续研发新技术;
2、对于拥有知识产权但没有充足资金对其进行运作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可以通过与别人合资合作的形式将自己的知识产权投入公司,实现对自己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运作和对公司股权的控制;
3、解决企业进行项目招投标时市场对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4、企业在申请科研项目或申报专项资金时,对技术资产价值的要求;
4、对外经济活动中展示企业规模和实力,增强客户对企业的直观印象;
5、可以将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资本化;
6、可以帮助企业合理避税。
(四)知识产权出资范围
北京市工商局认定的可以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一般包括: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等。
2006年1月1日起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一)增资基本流程:
1、增资公司授权经办人,携带公司执照正副本,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领取相应表格。
2、办理所需要准备的资料物件,及表格中需要填写的内容。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验资报告
(4)公司股东决议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执照正副本
(7)代理人身份证;
(二)增资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作出增资扩股决议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以货币方式增资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
6)章程修正案或相应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7)投资协议(增资扩股协议书);
8)新股东资格证明(即新股东的身份证或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出资的好处
1、解决了企业以全部货币资金出资的难度,可以腾出部分货币资金进行企业日常运转或继续研发新技术;
2、对于拥有知识产权但没有充足资金对其进行运作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可以通过与别人合资合作的形式将自己的知识产权投入公司,实现对自己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运作和对公司股权的控制;
3、解决企业进行项目招投标时市场对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4、企业在申请科研项目或申报专项资金时,对技术资产价值的要求;
4、对外经济活动中展示企业规模和实力,增强客户对企业的直观印象;
5、可以将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资本化;
6、可以帮助企业合理避税。
(四)知识产权出资范围
北京市工商局认定的可以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一般包括: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等。